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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盛传南京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将从8月1日起开征时,记者昨日从南京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目前这一税种已经悄然“落地”。地税部门介绍说,由于该文件批复的时间为7月2日,因此凡是7月2日以后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即“送件”)的卖房者均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地税窗口已贴出通知
昨日,华侨路房产交易大厅三楼地税窗口已贴出了纳税通知。而截止到昨日下午5点,地税部门已对10余套办理交易的二手房强征了土地增值税。
一位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土地增值税已经开始征收,“其实我们昨天就开征了,凡是过户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在具体的征收标准上,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只需按照总额的1%计算就行了,若是住满3年、不足5年的,还可以减半征收。记者从中介公司也了解到,最近两天办理的过户房产已经按照土地增值税缴税了,如“我爱我家”的一位客户交易一套300多万的房产,在地税窗口已经按1%的标准缴清了土地增值税。
7月2日后送件都要缴
对于开征时间节点的认定,地税部门告诉记者,由于文件批复的时间为7月2日,因此土地增值税将以7月2日为界限,凡是此后在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的卖房者,将必须缴纳土地增值税。据悉,通常交易双方是在领取已办结的相关权证(即“出件”)时缴税,而从送件到出件的时间间隔为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现在几乎所有出件的房产交易,如果涉及非普通住宅的,都要缴土地增值税。不过,对于7月2日后送件、目前已经出件的非普通住宅,地税部门是否还会追缴呢?相关负责人对此并没有表态。市场人士分析它们今后再办理房产交易时,有可能需补缴土地增值税。
不缴税不能领房产证
据悉,土地增值税将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税款一起交付,得到完税凭证之后,才能领到房产证。
咨询台工作人员表示,这项税务政策本意在抑制房价。土地增值税自2004年开始是满1年即可免税,2005年—2006年6月1日为2年以上免税,至今土地增值税免税时限延长到5年及5年以上,以此尽量减少房屋频繁买卖中带来的哄抬房价的现象。对于已满5年及5年以上的卖方,这项政策是没有太大影响的。但对于现在这批正在交易非普通住宅的市民而言,无疑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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