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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房管部门统计,去年11月,南京城中住宅商品房成交均价首次突破每平方米万元大关,价格达到了11272元/平方米,创下历史新高。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有多种因素。”该负责人申明,“我们只是表达一个信号,带有政策性的公积金贷款,是不鼓励用来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我个人认为,公积金贷款应重点考虑那些购买普通住房的人群。”
2005年,南京市曾出台政策,把单价8690元/平方米或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或容积率1.0以下住房列为非普通住宅。此次圈定的单价万元以上住房也应该算做“非普通商品房”范围内。
这并不是说,购买非普通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不支持,我们只是不鼓励。比如,市民购买了非普通住宅以后,虽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按目前的政策规定是可以一年一次办理“用缴存的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该负责人补充说,“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购房支取’。”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一系列政策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规避金融风险也有一定的关联。“商业银行的贷款是纯企业行为,我们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资金的运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贷出去的钱是所有缴存人的,不能有丝毫闪失。”该负责人说。
一位银行界人士分析说,南京市2006年1月至11月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7.5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30646户共49.41亿元,实行限贷政策,可以保障管理中心的资金沉淀用于对更多中低收入者购买普通住宅的支持。
“购买高价房的人群相对来说购买力也较强,他们会导致公积金流出速度过快,限制这部分贷款可以有效缓解公积金的资金压力。”该人士说。 而管理中心贷款处负责人在解释此次南京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时,也提到江苏省相关文件的政策性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80%的,要调整有关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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