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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珠海5月8日消息 记者昨日获悉,珠海市建设部门下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商品房住宅质量回访制度,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住宅竣工验收后2年内,每年至少应对工程进行挨户质量回访,从而保障每个小业主的切身利益。
市建设局质监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许多市民都不知道房子还有保修期,因此刚开始可能对小质量缺陷不重视,等问题严重再找开发商交涉时,却发现为时已晚,已过保修期;另外,也有部分业主是在保修期内找到开发商,但一些开发商拒不维修,相对处于弱势的业主也无可奈何。
“现在要求开发商在移交住宅工程时,必须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应说明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和回访保修的有关事宜,并要写明保修受理机构和联系方法,方便业主联系质量保修。”市建设局质监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以后,开发商并非卖完楼后就事不关己了。”该负责人表示,商品房住宅质量回访做法将在下半年正式推行,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内,开发商至少每年必须组织对工程进行一次质量回访。
据了解,回访将由开发商组织,施工单位参加,由物业管理单位“一家一户”发放“质量保修单”,每个小业主可以将自家房子的毛病填在纸上,并由物业公司回收交给开发商。“针对相应责任范围之内,开发商、施工、勘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果对质量问题存在技术争议的,可以上报给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处理。”该负责人介绍。
据悉,住宅工程质量回访内容包括土建和水电工程,土建工程部分涵盖了渗、裂、漏等各方面,水电工程包括给水管线、排水管线、配电箱等渗漏、损坏情况。一般商品房住宅根据结构、材料等特性,保修期大约在2年至5年之间。
对于开发商等责任单位在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市建设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责任单位改正,并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将其记入全市建筑企业诚信档案系统。
珠海市相关建设专家提醒市民,开发商如不履行保修义务,购房者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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